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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新明:为“三稳两优”贡献金融力量
2015
05/21
22:38

今年以来,全国及陕西省经济金融形势发生了明显变化,特别是一季度陕西省经济金融运行出现了一些令人关注的新变化,引起了省委省政府领导和社会各方的高度关注。4月下旬,赵正永书记提出了稳工业增长、稳投资拉动、稳金融支撑和优化产业结构、优化发展环境的“三稳两优”工作思路。在此形势下,一季度末,我省贷款余额首次突破2万亿元大关,贷款增长仍然保持了较高水平;人民银行西安分行日前推出《关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助推陕西追赶超越的指导意见》。为此,笔者专访了该行党委书记、行长郭新明。

问:郭行长,今年3月末,陕西省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20119.05亿元,首次突破2万亿元,进入全国2万亿元俱乐部。请您分析一下这一现象的意义。

郭新明:在2010年10月到2015年3月的4年半时间内,陕西省实现了贷款翻番的目标,这充分体现了陕西省“弯道超车”发展战略的显著效果,标志着我省经济金融发展进入了一个快速增长期。

近年来,我省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保持了稳定增长态势,仅用了4年半时间就实现了贷款翻番,年均增长16.65%,明显高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贷款总量保持了稳定增长的态势,这说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也在不断增强。

从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看,各项贷款的快速增长对实现陕西经济保持较快发展态势有很强的支持作用,对推动经济快速发展无疑将产生长远的积极影响。各项贷款的快速增长,一是进一步促进了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一方面,各项贷款的快速增长为经济发展和扩张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另一方面,贷款总量的快速扩张,对于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状况、金融支持“三农”以及改善民生等具有积极作用。四年半以来,我省小微企业贷款年均增速25.65%,涉农贷款年均增长23.37%,分别高于全省同期各项贷款增速9个百分点和6.72个百分点。二是有力促进了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经济结构的调整需要资金的有力支持,银行信贷的大量投入有效地缩短了经济结构调整的周期,对促进我省经济连续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各项贷款的快速增长,还为我省产业结构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了充足的信贷支持,而产业结构的升级和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是一项资金密集型的大工程,在这方面金融的确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三是信贷的快速增长促进了金融服务效率的提升。信贷总量的快速增长吸引了更多的金融机构来陕成立新机构,推动我省金融实力不断增强。2010年以来,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9家(含2家外资银行),新成立村镇银行8家、财务公司2家,新设小贷公司184家。另外,随着机构数量的快速增加,金融机构必然通过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来开展竞争,有利于我省金融机构服务效率的提高和金融服务层次的不断提升。

问:请问郭行长,作为央行分支机构,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在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陕西经济发展金融支持方面做了哪些努力?

郭新明:几年来,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积极引导金融机构不断优化信贷结构和投向,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和效率,不断加强和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一是不断优化信贷结构,确保信贷资金投入实体经济和重点领域。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政策引导和日常监测,优化信贷结构、引导资金投向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一方面满足我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的信贷需求,加大对装备制造业技术改造、能源化工行业产业链延伸、文化产业发展以及高技术产业发展的信贷支持;另一方面加强对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实际流向的监测,通过“双推双增”、“四对接一扩大”和“区域金融资源优配八大行动”等,不断拓宽实体经济融资渠道,满足实体经济合理的资金需求,确保资金流入实体经济。二是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和效率,重点发展普惠金融。不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广覆盖的金融服务组织,增加金融的有效供给。壮大村镇银行等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改善农村的金融供给格局,从而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和增强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力度。截至目前,陕西省村镇银行已达13家。三是加强和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积极营造和谐的金融发展氛围。积极做好各类机构接入征信系统工作、信用报告查询和异议处理工作及动产融资登记系统的推广和应用工作。积极构建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探索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模式,不断改善市场主体的融资环境。继续做好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建档和更新工作,全面推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以及组织实施小微型企业信用增值计划,全面提升我省金融生态环境的质量。

问:郭行长,民生和普惠金融是近年来整个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请问在这个方面你们有什么作为?

郭新明:近年来,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高度重视民生和普惠金融的推动工作,一是建立民生金融主办银行制度,构建推动民生金融政策落地的长效工作机制。2012年,分行创新出台了《关于建立陕西省民生金融主办银行制度的意见》,以“自主申报,择优选取”的方式,确定每项民生金融政策至少有两家金融机构承担产品创新和扩大信贷覆盖面的责任,承办机构可以专享优惠政策,推动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民生金融业务。截至2014年末,共批复17家金融机构为民生金融主办银行,服务涵盖“三农”、小微企业、创业促就业、扶贫、助学、民族民贸、保障房建设、文化产业及文化消费等八大领域,各主办银行的相关民生类贷款增速均高于本行各项贷款增速。另外,截至2014年末,全省范围内已创立各类民生金融督导点86个,基本上做到了贫困县区全覆盖。

二是建立扶贫开发金融服务联动协调机制,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引导信贷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2013年,西安分行作为牵头单位,与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成都分行、重庆营管部、郑州中支、兰州中支等秦巴山区6省(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共同行动,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启动了秦巴山区扶贫开发金融服务联动协调机制。2014年,向在支持陕南移民搬迁和扶贫开发中信贷投放较多的长安银行发放了全省首笔3亿元的支小再贷款;对开展“金融精准扶贫创新示范行动”的金融机构优先给予再贴现融资支持;落实定向降准措施,对贫困地区一定比例存款用于当地贷款考核达标的16家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比同类机构降低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对农业银行改革试点考核达标的26家县级“三农金融事业部”执行比中国农业银行低2个百分点的优惠存款准备金率。至2014末,人民银行向陕西省58个贫困县区的金融机构发放支农再贷款余额84.15亿元。

三是积极推动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加大对中小企业、“三农”等经济社会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积极推动省内中小企业加大直接融资力度,2011年推动杨凌本香农业产业集团等3家企业成功发行金额2.1亿元、期限3年的西北首例涉农中小企业集合票据;2014年7月,支持杨凌本香农业产业集团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全国首只内嵌转股权的非公开定向可转票据,募集资金1亿元;2014年,支持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新城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西安莲湖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8家西安政府融资平台企业联合发行全国首单保障房集合债2期,募集资金15亿元;支持陕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行陕西省首只保障房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私募债),募集资金24.775亿元;支持长安银行发行陕西省首笔小微企业金融债券,首期发行10亿元。

四是设计开发普惠金融评估体系并实践应用,引导陕西县域金融机构加大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提升弱势地区和弱势群体的金融服务可获得性。2010年,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制定出台了《关于鼓励县域法人机构将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的考核办法》。根据该办法,人民银行西安分行每年对县域法人金融机构的贷款情况进行考核。2014年,陕西91家县域金融机构中,有72家机构达标,达标率为79%。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还自主开发了县域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CSE三维综合评估体系,截至2014年末,已对陕西300余家县域金融机构开展9次评估,并根据每次评估结果,召集排名靠后的金融机构分析原因,向金融机构上级行和地方政府通报。

五是加快建设农村地区金融基础设施。2012年,我省实现了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乡镇全覆盖;2014年基本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在全省农村地区共建立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站30444个。2013年,在陕西西安、渭南、商洛3地开展QPOS农村手机支付试点工作,2014年在全省推广。截至2014年末,试点地区手机支付用户368户,办理业务24577笔,涉及金额17971.38万元,畅通了村镇银行支付结算通道。

问:今年4月份,省委赵正永书记提出了稳工业增长、稳投资拉动、稳金融支撑和优化产业结构、优化发展环境的“三稳两优”工作思路,请问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在这个方面有什么贯彻落实举措?

郭新明: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高度重视学习贯彻省委和赵正永书记关于“三稳两优”的工作思路和要求,并且将此项工作作为最近一个阶段分行重点工作。日前,为全面落实陕西省委省政府各项经济工作部署,发挥金融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方面的支撑作用,推动陕西经济追赶超越,巩固和扩大金融支持“三个陕西”建设绩效,分行出台了《关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助推陕西追赶超越的指导意见》。

当前在新常态下,陕西经济发展正面临着增速趋缓、结构调整的普遍压力,但也蕴育着产业升级、追赶超越、突破发展的特殊机遇: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创新驱动和优先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为陕西省提供了追赶超越的广阔空间;科学发展新引擎、内陆改革开放新高地和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等重大定位成为陕西省实现追赶超越的重要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多元带动发展、较早调整产业结构的部署为陕西省追赶超越奠定良好基础。基于以上分析,分行在《指导意见》中要求全省各级金融机构要准确认识和牢牢把握陕西追赶超越过程中蕴含的发展机遇,按照“存量调结构腾空间、增量优结构扩空间”的基本原则,继续加大信贷投放,加快调整信贷结构,强力推进多元融资,保持经济金融协调发展。

在推进区域金融改革,助力丝路经济带起点建设方面,《指导意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形成符合能源、科技、文化产业发展需要,引领产业创新前行的金融产品与服务体系,积极推动能源证券化发展;进一步完善多层次金融体系和中介服务体系,积极争取多边金融机构在西安设立分支机构;以西咸新区能源金融贸易中心建设为契机,推动形成向西开放的能源交易中心和结算中心;鼓励、推动金融机构设立区域性、功能性总部;发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另外,要求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推动西安自贸区建设,加快研究跨境支付结算、信用维护与披露、投资者保护与服务等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支持方案,争取国家外汇改革试点;进一步优化相关外汇业务管理流程,形成“一站式”外汇服务,推动外汇业务主体监管模式,有效落实取消、下放管理审批事项;加快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与丝路沿线国家的跨境人民币业务往来,探索开展离岸金融业务,拓宽人民币跨境使用空间;推动陕西与丝路沿线国家经贸往来中实现人民币计价;鼓励金融机构依托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西咸空港保税物流中心、西安铁路口岸,加大对物流资源整合的支持。

在支持重大项目和主导产业方面,《指导意见》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时掌握陕西重大项目、重点领域建设进度,了解资金需求,确保对陕西省重大项目、重点领域的支持总量稳定,力度不减;增强资金投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满足关中城际铁路、吴定高速、安康新机场、陕北至潍坊输电线路、渭南热电联产等新开工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对西包客专、西安地铁、延安新机场、镇安抽水蓄能电站、电力外送通道等在建、续建项目继续给予支持。要求省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保持对陕西省八大支柱产业信贷投放的基础上,以优化信贷投向促进陕西支柱产业升级发展,支持支柱产业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支持陕西煤炭和兰炭出省销售,重点加大对煤制芳烃、甲醇制烯烃和煤制油等高端产业形式的投入;探索利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风险补偿机制推动金融介入高端装备研发的可行性。另外,要求坚定不移做好化解产能过剩工作,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区别对待、疏堵结合的原则,改进和强化信贷管理,对产能过剩行业中产品有竞争力、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继续给予资金支持,加大对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兼并重组整合过剩产能、转型转产、产品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和向境外转移产能、开拓市场的信贷支持。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违规在建项目和环境违法项目,则要求严禁新增授信。

在扶持战略新兴产业及现代服务业方面,《指导意见》提出要逐步构建新兴产业全金融服务体系,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介入具有陕西特点和优势的闪存与智能终端、混合动力汽车与新能源电池、干支线飞机与无人机、生物疫苗、增材制造等重大新兴产业发展;依托国家级高新区、开发区和汉中航空智慧新城等产业园区,支持陕西打造一流水准的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和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充分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资金优势,加大与产业基金、私募基金、信托、证券、保险等业态的协作,开发符合新兴产业需求的交叉性金融产品,打造涵盖新兴产业全发展阶段、全方位的支付结算、融资支撑、信息咨询综合金融服务体系。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文化产业信贷资源配置水平,以把文化产业打造成新支柱产业为目标,加大对陕西30个重大文化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支持陕西文化旅游名镇、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坚持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并重、现代服务业与传统服务业并举的原则,不断加大服务业支持力度;落实关于金融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养老服务业、健康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家庭服务业、体育产业、服务外包、旅游业、流通业等行业发展的政策要求,创新适合服务业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陕西省建设制造业、大宗商品、农产品和保税四大物流体系,促进金融与物流、会展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满足电子商务、互联网产业、信息消费的金融服务需求;加大对民俗体验、观光农业和农家乐等特色休闲消费的支持力度。

在支持小微企业方面,《指导意见》突出了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要求有效发挥货币政策工具降低融资成本的引导作用,加强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政策考核评估,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并合理确定运用再贷款资金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促进降低融资成本。释放再贴现结构引导效能,重点支持涉农票据和小微企业票据占比较高的地区,对涉农企业、小微企业签发、收受的票据和中小金融机构承兑、持有的票据优先办理再贴现,办理再贴现票据的贴现利率要低于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贴现加权平均利率,引导金融机构降低贷款利率;鼓励支持法人金融机构推出以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工具为资金来源的专项信贷产品。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通过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效率增加综合收益,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增加小微企业专营机构数量与覆盖面,鼓励金融机构通过授权下放、风控前移等措施优化小微金融服务流程;深化小微企业市场开拓,强化批量客户营销,鼓励金融机构借助大数据营销小微客户,通过互联网金融扩大小微企业融资覆盖面;加快推广权利质押、信用贷款在小微企业领域应用,大力发展以小微企业互助基金、资金池为风险缓释手段的信贷产品,支持金融机构借助外部阶段性担保提高放款效率,鼓励金融机构研发和推广缓解小微企业转贷、倒贷中流动性困难的产品。要求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应逐步由融资带动向服务驱动转变,通过提供结算、理财、咨询等多方面的非信贷服务,增强对客户的了解,提高客户黏性和违约成本,提升小微信贷风险防范水平。

在支持“三农”方面,《指导意见》提出要积极稳妥推动“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在已经试点的地区,要加大对试点工作的监测和调研,总结试点的成功模式,做好政策储备,引导金融机构不断提升服务质量,防范信贷风险。在基础条件较好的地区,鼓励金融机构积极介入“两权”抵押贷款业务,并探索基于“两权”抵押的金融产品创新。另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拓宽水利建设贷款的还款来源和抵押担保范围,允许水利、水电、供排水等项目收益权、资产等作为贷款抵(质)押担保物;重点支持引汉济渭、东庄水库、陕北黄河引水、斗门水库等工程建设,鼓励金融机构积极介入汉江、丹江综合整治、新一轮渭河治理、沣河综合治理、小流域治理、80万亩节水灌溉、农村饮水等水利基础工程;支持符合条件的水利企业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融资。要求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支持现代农业发展,进一步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行制度,建立、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台账;加大与金融机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沟通交流力度,加强政策落实情况反馈,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支持一批、做强一批”的基本原则,鼓励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阶梯式、层次化金融服务。要求做好城镇化金融服务,推动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重点关注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人口、棚户区和城中村人口的金融服务需求。

在支持房地产业发展方面,《指导意见》要求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支持居民首套和改善型住房消费,扩大房地产行业市场化融资渠道;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先满足居民家庭贷款购买首套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信贷需求;继续支持资质良好、诚信经营的房地产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要求继续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金融支持,引导、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下,积极支持符合信贷条件的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房建设项目;积极参与政府和社会投资合作(PPP)模式支持保障房建设;加大运用债券融资工具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力度。

在普惠金融方面,《指导意见》要求完善金融支持创业就业政策措施,继续落实好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推动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促进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大学生等群体创业就业;适时启动第二届陕西省大学生“创业新星”实践大赛;开展“互联网+创业孵化(订单农业)+金融”专业人才培训计划;协调搭建全省电子商务科技与金融服务中心平台。要求深入开展金融精准扶贫创新行动计划,全面构建“一县一企、一行一品、一乡一户”工作机制,建立对应台账,加强监测、落实与反馈;开展金融扶贫示范区、示范县创建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积极推进扶贫贴息贷款与信用体系建设、精准扶贫机制有效结合,加快精准扶贫储备金贷款在各地的落地和推广;继续健全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金融服务联动协调机制,加强对片区金融服务情况的统计分析,进一步推动跨区域工作联动,促进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创新发展;积极探索和创新金融支持陕甘宁革命老区发展的有效途径。同时,继续推动大学生村官、助学、残疾人、农民工等金融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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