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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陕西 CPI 涨幅居全国21位
2014
11/05
20:04

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昨日发布2014年前三季度陕西民生经济调查报告,今年以来,我省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跑赢 GDP, 居民增收迈入快于经济增速的新常态,品质生活进入居民家庭。与此同时,全省市场物价平稳运行,畜禽生产稳定发展,小微工业经营良好,民生政策覆盖面越来越宽,全省民生得以持续改善。

前三季度陕西CPI涨幅同比涨1.9%

前三季度,陕西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9%,低于全国0.2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涨幅回落1.1个百分点。在全国31个省份中,与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河南并列居第21位,在西北五省区排名最后一位。各月同比价格涨幅震荡收缩。

涉及调查的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同比呈“七升一降” ,食 品、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居住三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上涨明显,对 CPI 的影响程度达到87.4%,成为 CPI 走高的三大推动因素。其中食品影响 CPI 上涨1.16个百分点,影响程度为61.1%。“双节”期间,肉禽、蛋、菜需求量增多,价格走高。

用工成本上升快市场需求不足

陕西小微工业企业以传统行业生产为主,产业结构相对老化。经济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刺激政策副作用的消化期“三期叠加”对行业所带来的阵痛尤为明显。调查显示,“用工成本上升快”和“市场需求不足”成为困扰企业发展的两大难题,分别有61.8%和34.4%的企业受其困扰。由于企业缺乏创新能力和科技竞争力,以生产中低端产品和中间产品为主,高、终端产品少,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难以脱颖而出,盈利能力下降,前三季度小微工业企业利润同比增幅仅为2.9%,较去年同期回落6.1个百分点,企业生产进入微利时代。受此影响,许多企业开工不足,半数以上企业产能利用率仅为30%—65%。

保障农民工与城镇就业人员同工同酬

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的工作人员介绍,工资水平低是陕西居民收入水平低的主因,陕西经济发展实际不匹配。因此,建议加大收入分配改革力度,在财政收入逐年增加的同时,增加居民工资收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进一步加快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建立,构建劳动者报酬依据地方经济增长、企业利润增长、物价上涨幅度的联动增长机制,完善支付保障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确保居民可支配收入特别是工资性收入逐年增加;加大力度开发公益性岗位,促进“4050”失业人员、残疾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制定统一的、非歧视性的劳动就业制度,规范企业职工劳动合同和工资支付,保障农民工与城镇就业人员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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