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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原则同意西咸新区方案 赋予政策先行先试权(图)
2014
02/25
09:56

《陕西西咸新区总体方案》获国务院原则同意。

西部网讯(记者 孙鹏) 国家发改委今天(2月24日)发布通知称,《陕西西咸新区总体方案》已获国务院原则同意,现予以印发。通知要求,陕西省政府要依法依规组织编制西咸新区发展总体规划,报发改委备案后实施。记者注意到,该方案围绕西咸新区的设立意义、建设思路、总体布局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其中赋予西咸新区“创新城市发展方式先行先试权”的政策支持及“建设西北地区能源金融和物流中心”备受关注。

丝路经济带重要支点 建成西北地区能源金融和物流中心

方案明确西咸新区的建设意义,方案指出西咸新区作为关中—天水经济区的核心区域,在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推进西(安)咸(阳)一体化、引领大西北发展,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支点、打造向西开放重要枢纽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在探索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等方面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

因此,在基本原则方面,方案要求西咸新区本着科学规划,集约用地、以人为本,统筹城乡、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盘活存量,优化增量、传承文化,保护环境、开放创新,先行先试等原则规划发展。

同时,方案特别指出,要把西咸新区建设成为西北地区能源金融中心和物流中心。方案说要依托西安咸阳国际机场,推进机场口岸大通关建设,发挥西安欧亚大陆桥铁路枢纽优势,大力发展贸易物流,对接全省高速公路网络,形成1小时经济圈。推动航空、铁路、公路联合运输、互联互通和内陆直通式服务,把西咸新区打造成为西北综合交通和物流中心。

赋予政策先行先试权 2015年主要基础设施基本建成

在政策支持方面,要求西咸新区开发建设,要以改革创新精神,破解制约城市科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走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赋予西咸新区创新城市发展方式先行先试权。包括支持西咸新区在城乡社会管理、行政管理体制、科技资源统筹、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等方面先行先试。国家有关财税、土地、生态、服务业等政策试点优先考虑放在新区。

按照方案内容,到2015年,西咸新区主要基础设施将基本建成,产业发展框架基本确立,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取得新进展。

到2020年,西咸新区创新城市发展方式将取得明显成效,经济综合实力、创新发展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升;西咸一体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为引领大西北发展、推进西部大开发、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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