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0日,央行首度公布了地区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数据。数据显示,广东省社会融资规模达1.38万亿,位居榜首,其余过1万亿的省份地市分别为北京市(1.26万亿)、江苏省(1.21万亿)、山东省(1.08万亿)。
央行调统司负责人指出,与人民币贷款相比,地区社会融资规模较全面地反映了当地实体经济从整个金融体系获得的资金支持。建立地区社会融资规模统计,除了有利于加大金融对区域经济的支持,还有利于加强区域金融风险的监测。
央行称,地区社会融资规模是指一定时期和一定区域内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获得的资金总额,是增量概念。从指标构成看,省(市、自治区)社会融资规模=人民币贷款+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委托贷款+信托贷款+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保险公司赔偿+投资性房地产+其他。
附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负责人就地区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有关情况答记者问:
问:社会融资规模概念产生的背景是什么?
答:社会融资规模是2011年起我国金融宏观调控引入的一个新的监测分析指标。过去较长时间以来,金融与经济关系一般都是指银行体系通过其资产负债活动,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物价水平基本稳定。近年来,我国金融总量快速扩张,金融结构多元发展,金融产品和融资工具不断创新,证券、保险类机构对实体经济资金支持加大,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对贷款表现出明显替代效应。新增人民币贷款已不能完整反映金融与经济关系,也不能全面反映实体经济的融资规模。
主要体现在,一是资金提供主体由传统的银行机构,扩展到证券、保险等其他非存款性金融公司。二是融资工具多元发展,非信贷金融工具创新步伐明显加快,贷款占社会融资规模比例不断下降。三是金融调控如果只盯着贷款就会造成“按下葫芦浮起瓢”的现象。主要原因是,随着金融市场快速发展,对实体经济运行产生重大影响的金融变量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货币和信贷,也包括信托、理财、债券和股票等其他金融资产。只有将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的资金和直接融资都纳入统计范畴,才能全面监测和分析整个社会融资的状况。因此,理论研究与政策操作都需要能全面、准确地反映金融与经济关系的统计指标。
2002年时除人民币贷款外的其他融资占比很小,当年人民币贷款占社会融资规模的91.9%,其他融资占比仅为8.1%,统计社会融资规模的意义不大。但是到了2010年情况完全不同了,人民币贷款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重下降至60%以下,2013年进一步下降至51.4%。并且随着金融创新快速发展,未来人民币贷款占比有可能更低。为了提高金融调控的有效性,必须同时关注人民币贷款和其他方式的融资。
2010年11月,在周小川行长领导下,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开始研究、编制社会融资规模指标。2010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保持合理的社会融资规模”。这一指标迄今已连续四年写进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文件、连续三年写进《政府工作报告》,一次写进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文件,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欢迎和广泛关注,与货币信贷一起成为我国金融宏观调控的重要监测分析指标。按照国务院要求,人民银行负责社会融资规模的统计发布工作。自2011年起人民银行按季发布全国社会融资规模数据,2012年起按月发布,并在2012年9月公布了2002年以来的月度历史数据。
为满足各地区各部门需要,2012年人民银行建立了地区社会融资规模季度统计制度。在各数据报送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经过两年的逐步完善,数据质量不断提高。
问:什么是地区社会融资规模?它的定义和内涵是什么?
答:地区社会融资规模是指一定时期(每月、每季或每年)和一定区域内实体经济(即企业和个人)从金融体系获得的资金总额,是全面反映一定时期内金融体系对某一地区资金支持的总量指标。地区社会融资规模是增量概念,即期末、期初余额的差额,或当期发行或发生额扣除当期兑付或偿还额的差额。
地区社会融资规模统计口径和内涵与全国社会融资规模一致,即金融体系为整体金融的概念,从机构看,包括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从市场看,包括信贷市场、债券市场、股票市场、保险市场以及中间业务市场等。
地区社会融资规模主要由四个部分构成。一是当地金融机构通过表内业务向实体经济提供的资金支持,包括人民币贷款和外币贷款;二是当地金融机构通过表外业务向实体经济提供的资金支持,包括委托贷款、信托贷款和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三是当地实体经济利用规范的金融工具、在正规金融市场所获得的直接融资,主要包括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筹资和企业债券融资;四是其他方式向实体经济提供的资金支持,主要包括保险公司赔偿、投资性房地产、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和贷款公司贷款。
问:汇总的地区社会融资规模数据与全国数据有何误差?能够满足数据发布条件吗?
答:自2012年建立地区社会融资规模统计制度以来,我们一直积极完善统计制度,增强与有关数据报送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在证监会、保监会、中国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地区社会融资规模统计质量和时效性明显提高。目前汇总的地区社会融资规模与全国数据间的误差率一直稳定在0.2%左右,比2011年下降1.6个百分点,明显低于汇总的地区GDP数据与全国GDP的误差水平,已基本符合统计数据发布的条件。
今后,我们将继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求真务实,进一步完善地区社会融资规模统计制度,提高数据质量和时效性,以准确反映金融与区域经济的关系及金融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持。
问:我国地区社会融资规模的基本特点是什么?
答: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地区社会融资规模快速增长,有力地支持了区域经济的较快发展。2013年东、中、西部地区社会融资规模分别为9.04万亿元、3.40万亿元和3.79万亿元,分别比2011年多1.39万亿元、1.10万亿元和1.29万亿元。
从结构看,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融资集中度持续下降。2013年我国地区社会融资规模最多的前六个地区集中于东部六省市,即广东、北京、江苏、山东、浙江和上海,融资额合计占全国的37.9%,融资集中度比2012年下降1.5个百分点,比2011年下降6.2个百分点。
二是融资的区域不平衡状况明显改善。2013年,东、中、西部地区社会融资规模分别占同期地区社会融资规模总额的52.2%、19.6%和21.9%;东部地区占比比2011年下降6.4个百分点,中、西部地区占比分别比2011年上升2.0个和2.7个百分点。
三是地区融资结构存在一定差异,中、西部地区融资对银行贷款的依赖度明显高于东部地区,东部地区直接融资占比较高。2013年,中、西部地区新增人民币贷款占其社会融资规模的比例分别为51.8%和54.6%,比东部地区分别高2.4个和5.2个百分点;东部地区直接融资(报告中直接融资指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和境内股票融资合计)占其社会融资规模的比例为13.5%,比中部和西部地区分别高1.5个和3.0个百分点。
问:建立地区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有什么意义?
答:与人民币贷款相比,地区社会融资规模较全面地反映了当地实体经济从整个金融体系获得的资金支持。建立地区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有利于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促进区域经济结构的优化和转型升级,缩小区域经济发展差异,也有利于改善地区融资环境,增强金融与经济间的良性互动。具体看,有五个方面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加大金融对区域经济的支持。在传统的经济金融关系分析中,通常以新增贷款反映金融对区域经济的支持力度。但近年来,我国金融市场发展较快,金融结构呈现明显的多元化态势。特别在部分沿海发达地区,新增人民币贷款占地区社会融资规模的比重已降至50%以下,该指标已不能全面反映金融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建立地区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有利于全面反映金融与区域经济发展间的关系,加大金融对经济的支持。
二是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转型升级。目前,我国经济发展仍不平衡,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部门之间的差异仍然较大。建立地区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有利于利用不同融资工具,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转型升级,增强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
三是有利于满足不同地区多样化投融资需求。地区社会融资规模指标能够较全面地反映区域金融发展特点。例如,有的地区直接融资比重较低,企业融资结构有待改善。建立地区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有利于研究融资结构对区域间经济发展差异的影响,优化融资结构,培育和发展区域金融市场,满足不同地区多样化投融资需求。
四是有利于从金融视角寻找缩小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策略。我国区域间经济发展的水平和阶段差异较大。建立地区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有利于针对不同区域融资特点和经济发展状况,从金融视角寻找缩小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策略。
五是有利于加强区域金融风险的监测。地区社会融资规模包括了各类融资工具的数据。通过对这些数据的监测分析,能够发现区域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例如,有的地区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比例较高、增速较快,可能需监测其蕴含的金融风险;有的地区与政府有关的融资增长较快,该地区政府债务风险可能需加以关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