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记者获悉,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快恢复和稳定就业,省发改委近日会同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发挥产业投资带动就业作用促进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实施重大产业就业影响评估、推动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协同联动、推进稳就业工作落地见效三方面提出了12条具体措施。
就业质量高项目优先建设
实施意见提出,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安排政府投资、审批核准和评审重大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时,要把增加就业岗位和人力资源配置作为评价项目的重要指标统筹考虑,明确项目带动就业目标,优先投向吸纳贫困劳动力和就业困难群体多的领域,优先建设就业带动能力强和就业质量高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为重点建设项目,并在资源要素配置上加大倾斜支持。
优先安排贫困户和返乡农民工就业
意见提出,要将带动就业情况作为审核评估规划、项目的重要指标,对规划、项目实施可能对就业产生的影响,特别是造成现有就业岗位流失、引发失业风险、劳动权益纠纷和影响就业创业环境等问题要加强研判,及时提出针对性的工作举措。发改、人社部门依托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项目就业信息共享。
大力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产业智慧化、智慧产业化、跨界融合化、品牌高端化,积极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发展壮大“互联网+”、平台经济、云经济,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依托农村集体经济,以县为单位研究组建第三方产权管理公司,推动实现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更充分就业。
充分挖掘养老、托育、家政等公共服务领域吸纳就业潜力,引导社会资本及时跟进承接,增强带动就业效应的长效性和持续性。全面推进就业扶贫,发挥好苏陕扶贫协作带动作用,适当扩大以工代赈规模,将以工代赈资金用于劳务报酬的比例提高到15%以上,优先安排贫困户和返乡农民工就业,促进贫困人口就业增收。
鼓励重大项目优先吸纳省内劳动力
加快“双创”支撑平台建设,做好国家级和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推荐工作,支持重点高校建设“双创”基地,精心举办“创客陕西”等活动,积极支持农民工等群体返乡入乡创业。
加快推进重大工程项目、出口重点企业开复工,协调解决复工复产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跟踪建设项目吸纳就业情况,主动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和运营环节存在的问题,稳定就业岗位。鼓励重大项目优先吸纳省内劳动力就业。
依托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及时发布建设项目岗位信息,引导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围绕重大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用工需求、技能培训需求,大力推进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引导职业培训机构与项目建设单位对接,优化专业课程设置,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及时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提供针对性公共就业服务,积极吸纳重点群体就业,为项目建设提供人力资源支持。
用好用足抗疫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重点支持既促消费惠民生又调结构增后劲的“两新一重”和补短板项目建设,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着力扩大有效投资开发更多就业岗位。加强就业评估结果运用,谋划一批就业带动能力强、有利于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和有助于提高劳动者从业技能、提升就业服务能力的重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