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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出台多项医疗保障政策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2020
06/27
19:37

4月26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雷耀堂,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主任史文君,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处长赵峰出席介绍陕西医疗保障政策落实情况。截至2020年3月底,陕西省职工医保参保人数为713.95万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人数为3121.03万人,全省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率约为98.7%。

职工医保减半征收 陕西预计为企业减负约28.6亿

为助力疫情防控,强化医保政策支持,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出台多项医疗保障政策,有针对性地免除医保目录、支付限额、用药量等限制,有力保护群众健康权益。截至4月20日,陕西省共预拔医疗机构医保基金4.5亿元,累计结算652人,医疗总费用406.20万元,其中基本医保支付188.75万元、大病保险1.83万元、医疗救助3.46万元。

同时,陕西医疗保障局对陕西省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用人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所缴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规定阶段性减征幅度和时限,从今年2月起,减征期限最长可为5个月;缓缴期限最长可为6个月;实行地方分类施策,在西安、延安、榆林、商洛、杨凌、韩城等6个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实施减征。

“目前,6个减征统筹地区已全部出台实施方案,积极落实执行。从各统筹区上报的情况来看,减征措施的执行既能兼顾基金平衡、不影响群众待遇享受,又能减轻企业负担、助力复工复产,预计可为我省企业减负约28.6亿元。” 雷耀堂说。

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积极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自成立开始,就将打击欺诈骗保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去年,陕西省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3.45万家,处理违规机构5694家,追回医保基金2.49亿元,基金“跑冒滴漏”现象得到初步治理。

史文君介绍,为进一步提升疫情防控期间医保服务水平,陕西省医疗保障局指导各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创新服务方式,实现经办“不见面办”“及时办”,积极支持“长处方”,放宽办理时限,做好经办场地隔离、消毒等日常防护,不断加强医药市场监管,及时对疫情防控期间违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出售假冒产品的定点药店按照医保协议严肃处理。

截至4月23日,陕西省医保中心利用“不见面”服务、远程办公等方式,办理诊疗计划审核1742条、医保目录审核3144条、慢性病起付标准审核21998人。同时,积极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将门诊常见病、慢性病复诊的互联网诊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并享受与线下同等的支付政策,方便参保人员就医结算。

推动贫困人口参保全覆盖 减轻参保患者用药负担

为推动贫困人口参保全覆盖,陕西省医疗保障局聚焦贫困人口动态变化,建立参保绿色通道,积极推进一般农户中的“边缘户”、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别是受此次疫情影响,存在因病致贫返贫风险人口的参保缴费工作。截至3月底,陕西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65.42万人、“边缘户”4.28万人全部参加基本医保,为完成年度医保扶贫目标任务奠定基础。

此外,陕西省医疗保障局还积极指导西安市做好国家“4+7”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中选药品配送和未中选药品价格调整政策。雷耀堂说:“试点采购周期内,25个中选品种有40个品规发生采购,中选品种采购总数量1.12亿(片/粒/支)、采购总金额1.62亿元,中选价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达90%以上,初步实现以市场换量、换价,有力减轻了参保患者用药负担。”

下一步,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在为赢得疫情防控胜利提供有力保障、助推企业“轻装”复工复产的同时,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健全重特大疾病医保和救助制度,做好医保精准扶贫,加强医保药品目录管理,持续打击欺诈骗保,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药品与耗材采购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三秦百姓的医疗保障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记者 马维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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