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要继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平安中国建设的一系列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为我们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指明了方向。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基础工程,也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保障。从国际国内大势看,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是有效防控风险的重要举措。当今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国内都面临许多风险挑战,正确应对政治、意识形态、经济、科技、社会、外部环境、党的建设等领域存在的重大风险,需要增强底线思维,发扬斗争精神,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重大风险。从人民群众需求看,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大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方位,作出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重大政治论断。当前,人民群众需求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新特点,平安是老百姓(64.210, 0.19, 0.30%)解决温饱后的第一需求。在满足增收致富、改善生活等“硬需求”的同时,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软需求”日益增长,求发展、要公平、想参与的愿望更强,期盼更开放更透明的社会治理。从经济社会发展看,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是服务保障陕西追赶超越发展的客观需要。2015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西视察时提出的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是指引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指针。追赶超越是全方位的追赶、整体性的超越,必须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稳定也是硬道理”,正确处理促发展与保平安的关系,把平安这个最基本的发展环境营造好,为发展枢纽经济、门户经济、流动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坚持抓发展、抓稳定两手都要硬,谋划构建站位更高、涵盖面更广、目标导向更鲜明的更高水平平安建设工作体系,努力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一是坚决维护政治安全。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绷紧维护政治安全这根弦,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坚决防范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严防各类暴力恐怖和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案事件。二是确保社会平安稳定。加快构建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提高社会治安打防管控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行“两说一联”“三治融合”“一约四会”等做法,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坚持抓市带县、以点带面,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城乡社会治理机制。按照为期三年部署,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到办案攻坚与完善制度协同推进、打伞破网与打财断血协同推进、行业治乱与基层治理协同推进、专项斗争与长治久安协同推进,努力营造“黑不生、恶不出”的长治久安环境。三是促进经济安全运行。围绕有效防范经济领域风险,依法打击非法经营、非法集资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
四是切实加强公共安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道路交通、寄递物流等行业的安全管理。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按照“三同步”要求做好风险防控工作,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五是积极助力生态安全。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依法严查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六是着力保障民生安全。深入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保障社区安全和群众居住安全、出行安全。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建设,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稳定突出问题。深入推进政法综治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加强乡村治理,促进乡村振兴。
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最根本的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平安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解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突出安全问题,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工作中应当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党建引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制。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平安建设的根本目标和动力,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让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平安建设的最大受益者、最广参与者、最终评判者,使平安建设赢得坚实的群众基础和强大的社会动力。三是坚持改革创新。在实践中深化对平安建设规律的认识,推进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创新,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完善平安建设体制机制,全面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四是坚持服务大局。正确处理发展与稳定、活力与秩序、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突出问题导向,集中整治制约平安建设的难点、痛点问题。强化目标导向,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切实解决好源头性、深层次、系统性问题,以平安稳定保障高质量发展。五是坚持“三治融合”。加强党领导下的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创新组织群众、发动群众机制,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坚持依法治理,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完善工作体系、落实工作责任,常抓不懈、合力攻坚、久久为功。一是在工作谋划上做到“三个坚持”。坚持把平安建设放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坚持一手抓“经济报表”、一手抓“平安报表”,坚持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推动实现“小治安”到“大平安”质的飞跃。二是在工作措施上突出“三个导向”。突出目标导向,平安建设的总体目标就是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保障经济安全运行、促进社会公共安全、助力生态环境保护、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突出问题导向,把平安建设的难点、群众对安全稳定社会环境需求的痛点,作为平安建设的着力点,综合运用现场检查、暗访抽查等方式,发现问题短板,抓好督促整改,强化跟踪问效,倒逼工作落实。突出民意导向,以人民满意为标准,把社会治安满意度作为平安考核的主要依据,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问题。三是在工作保障上建立“三项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定期研究平安建设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平安建设工作会议,总结工作、表彰先进、部署任务。建立定期监督督查制度,每年对平安建设进行督导检查,全面掌握情况,督促工作落实。建立定期考评工作制度,把平安建设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四是在工作推动上发挥“三个作用”。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对平安建设的统揽领导作用,把平安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全面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法委的牵头抓总作用,加大统筹协调、宏观指导、督办落实力度。充分发挥“大平安”建设各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把平安建设与本单位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抓好各行业各领域的平安建设,促进追赶超越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