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陕西各级公安机关切实发挥主力军作用,强化组织领导,忠诚履职担当,统筹工作全局,完善机制建设,强势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领导挂帅 靠前指挥
陕西省公安厅制定《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成立由副省长、公安厅厅长胡明朗任组长、26个业务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明确全省扫黑除恶的指导思想、打击重点、职责分工、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
陕西各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强化督导,扎实推进。专项斗争中,陕西省公安厅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紧盯重点案件和问题督导检查,对挂牌督办的三批51起重点黑恶案件,由领导挂帅,采取听取汇报、阅卷指导、专家会诊、召集公检法案情分析会等方法,强化督办指导。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凝心聚力,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打击效果和质量。
陕西省各级公安机关迅速行动,精准发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深打透打彻底。渭南市公安局坚持主动进攻,强力扫黑,铁腕除恶,成功打掉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综合战果考核成绩位列全省第一,受到省公安厅通令嘉奖。铜川市公安局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之首,“一把手”领衔推进,分管领导一线督战,综合战果考核成绩位列全省第二。宝鸡市公安局建立扫黑除恶预警研判、专案攻坚、侦查取证、“一案一总结”等10项工作机制,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安康市公安局坚持全警联动挖线索、全面收集汇线索、全网研判查线索、全民发动奖线索、全程闭合办线索,线索采集录入数位居全省第一。
制定“施工图” 列出“时间表”
陕西省公安厅下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手棋,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2017年11月下旬,陕西省公安厅在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黑恶线索集中摸排行动,摸排黑恶线索545条。
2018年3月初,陕西各地公安机关聚焦10类打击重点,对构成犯罪的迅速成立专班,坚持专业化精准化打击,适时进行收网,成功打掉了一批涉黑涉恶犯罪组织。
与此同时,陕西省公安厅从2018年10月20日至2019年1月底在全省开展“三包、三查、三打”百日大攻坚活动,即包严格纪律责任、包严格推进落实、包严格问效倒查;做实做严排查工作、做实做严核查工作、做实做严督查工作;突出异地用警挂牌督办严厉打击、突出深挖“保护伞”严厉打击、突出摧毁经济基础严厉打击,梳理细化3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各个阶段任务要求,制定“施工图”,列出“时间表”,形成全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30条工作举措,掀起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高潮。
基于这一指导思想,陕西省公安厅对全省公安机关在侦的14起涉黑案件和重点黑恶线索,以厅长督办令、交办令、提级令方式,下发所在市公安局“一把手”,要求其带头组织力量侦办、核查,一律实行销号制和严格的倒查追究制,严格落实线索摸排、核查、侦办、打“保护伞”工作。
同时,陕西省公安厅实行督导专员制、专家组组长制和专案组组长制,分别形成8个到15个专班负责线索核查、案件侦办以及研究解决办案执法问题。他们实行一事一授权,专案组全程负责,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明确规定涉黑涉恶案件原则上一律实行跨地市异地办案或省上提级侦办,恶势力犯罪集团原则上一律实行跨县(区)侦办或提级侦办,涉恶犯罪团伙原则上一律在本县区内异地侦办或提级侦办,凡涉“保护伞”、涉警、涉公职人员案件原则上一律提级侦办。
深入宣传发动 强化专门培训
陕西省公安厅及时向社会发布通告,号召群众检举、揭发黑恶犯罪线索,并与省财政厅联合制定《群众举报黑恶违法犯罪线索有奖举报办法》。各地公安机关通过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悬挂横幅、发布通告、召开群众动员大会等形式,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黑恶犯罪线索,集中宣传全省扫黑除恶成效和侦破的重大典型黑恶犯罪案件,营造声势浩大的扫黑除恶氛围。截至2018年11月底,陕西省公安厅“扫黑办”接听群众举报电话1500余人次,接到群众举报黑恶犯罪线索450条,督办、转办各地线索249条。
与此同时,陕西省公安厅强化专门培训,切实提高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的能力和水平。2018年2月7日至9日,陕西省公安厅“扫黑办”举办全省刑侦指挥员扫黑除恶培训班,近300名一线指挥员参加了培训。2018年5月中旬,陕西省公安厅“扫黑办”举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能力提升班,全省90余名刑侦业务骨干参加培训。
根据工作需要,从2018年8月下旬开始,陕西省公安厅“扫黑办”举办扫黑除恶案例交流系列讲座。同时,制定出台《全省公安机关摸排核查涉黑涉恶线索实施办法》《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证据指南》《办理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办理“套路贷”犯罪案件若干问题意见》等文件,规范扫黑除恶线索摸排核查和办案工作,确保打击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