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 记者宋璟从发改委网站获悉 国家发改委今日发布关于陕西榆神矿区郭家滩煤矿项目核准的批复,总投资57.01亿元。
批复表示,为推进陕北大型煤炭基地建设,保障能源稳定供应,优化煤炭产业结构,促进煤电热一体化发展,同意实施煤炭产能置换,建设陕西榆神矿区郭家滩煤矿项目。
批复明确,项目总投资57.01亿元(不含矿业权费用)。其中,资本金17.53亿元,占总投资的30.75%,由项目单位以企业自有资金出资;资本金以外的39.48亿元,申请银行贷款解决。项目单位为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境内。
批复要求,项目按1000万吨/年进行煤矿产能登记公告,不得批小建大、超能力生产。
项目单位要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做到节约集约用地,不得超标准用地;要采取节能措施,优化工程设计,选用节能设备,强化节能管理,各项能耗指标必须达到规定标准。
项目建设要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查批准不得开(复)工建设。要进一步优化设计,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加强矿井水、煤矸石、等资源综合利用。
项目单位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矿井水害、火灾、地压、瓦斯、煤尘等灾害防治措施,保证矿井建设和生产期间安全生产。
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项目单位要做好项目建设生产过程中征地、搬迁、生态保护等工作,妥善处理好项目建设与外部环境的关系,有效预防和化解可能产生的社会风险。
本项目属未经核准擅自开工建设的违规煤矿,项目单位要深刻吸取教训,严格执行煤矿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规定进行处罚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