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12月1日起,在总结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水利部联合在北京等9个省区市实施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目前,水资源税改革扩大试点已有10个月,最新一轮的征期也正在进行中。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资源和环保税处处长李永明表示,水资源“费改税”10个月来,在陕西运行平稳,“绿色税种”已种出“绿色希望”。
据介绍,陕西省虽然地处黄河、长江两大流域,但总供水量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关中地区人均水资源只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5%,陕北、关中、陕南水资源分布极其不均,且部分地区地下水超采严重,尤其是关中地区。因此,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为了落实好改革任务,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加强与财政、水利等部门协调配合,积极做好资料交接、系统调试、业务培训等工作,保证了水资源税顺利按期开征。在具体征管工作中,陕西省税务部门通过与各级财政、水利等部门分工协作,携手对辖区范围内取用水单位的行业性质、取用水许可、实际取用水量、税源登记信息、税种认定信息、申报信息,适用税率等多项内容逐一进行核实,确保水资源税税源信息准确无误。同时,建立以信息对接为基础、以疑点共析为关键、以控查并举为重点、以协同治税为目标的税源管理模式,全面推动涉税数据、税源税种和组织收入的有机转化,为全省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
针对水资源税征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今年6月,陕西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水利厅联合发文,要求各市对水资源税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调研,对水利部门移交的所有管户逐一进行梳理核查,查找水利部门移交管户和税务部门上线管理的纳税户之间差异形成的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对水资源税计量征收工作进行核查,认真查找改革实施以来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8月份,三个厅局又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各市水资源税征收管理情况进行联合督导检查,实地了解水资源税改革政策实施情况,听取煤炭企业、自来水公司等重点企业的意见、诉求及对完善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的建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记者了解到,水资源税改革试点以来,通过各级税务机关多方位全面深入对水资源税政策的宣传辅导,纳税人对水资源税的认识和税收遵从度不断提升,企业节水意识显著增强。
西安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其取用水主要用于园区绿化及日常营业用水,作为特种行业资源费改税后水资源税为30元/立方米,而原缴纳水资源费仅1.5元/立方米。大幅提高了高尔夫球场特种行业取用水的税额标准,倒逼高尔夫球场转变用水方式。该俱乐部采取节水措施,严格按照用水指标取水,大大减少地下水取水量。西安恒生堂制药有限公司泾原工厂在水资源费改税前每年取用水的生产成本较大,借助水资源费改税,企业及时更新生产制药用水设备,将生产后的废水净化循环再利用。据统计,2017年1-11月该企业取用水量为11433立方米,共计缴纳水资源费5.86万元。水资源税开征以来,企业通过循环再利用水,2018年上半年取用水量仅为4473立方米,仅缴纳水资源税1.79万元,节水效果显著。
陕化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该企业通过改造生产系统冷凝水回收系统、提高水处理装置运行效率等多项技改措施,重复利用中水等77万吨,占企业总水量7.45%。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对城乡居民生活会不会产生影响?这是大家最关心的。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费改税”,对城乡居民生活用水按照税负平移的原则确定税额,城镇居民实际缴纳的自来水税费不变。
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公司上半年缴纳水资源税312.59万元,去年同期水资源费征收286.95万元,增加原因是由于城市西片老城区改造,用水单位及个人大幅增加,自来水销售量同比增加较大。企业总体水资源税负无明显变化,实现了税改税费平移的目的,确保了城镇居民用水负担维持不变。同时企业积极争取资金对部分老化管网进行改造,从关键环节抓好节水,一方面降低生产成本,另一方面减少降低输送过程损耗和浪费,提高了用水效率,达到了节水降税的目的。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总经济师索东亮表示,“费改税”后税收执法刚性得到加强,水资源管理更加规范。据介绍,受传统水资源管理体制的束缚,水资源费制度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诸多弊端,特别是水资源费的管理体制比较混乱。费改税后,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管理力度得到了增强,对非法取水户逐渐管理步入正轨,非法取水用户开始主动办证并安装计量设施。例如陕西省采矿业(疏干排水)改革前由于管理不到位,应纳水资源费大部分未做到应收尽收,二季度疏干排水应纳税额为9644.9万元,较去年同期的2936.37万元增加6708.53万元,增长228.46%。且由于税收的强制性和管理力度加大,企业纳税积极性增强,总体税收收入较收费阶段呈增长趋势,企业也更加注重对水资源的开发保护和水资源的节约使用,达到了水资源税改革的目的。
“水资源税的开征将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绿色税收体系,其环保意义和社会意义远大于财政收入意义,其主要目的不在于增加政府财政收入,而是通过税收杠杆引导和促使企业加强污染治理的投入,有效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陕西,让三秦大地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周彬县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