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和省商务厅印发2018年度陕西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进一步支持“枢纽经济”“门户经济”“流动经济”项目,我省“三个经济”腾飞再获新动力。
根据《指南》,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跨境电商国际合作中心、进境粮油加工分拨中心和国际快件分拨中心建设,对园区的公共厂房、生产线建设及装卸设备购置费等给予补助。对跨境电商国际合作中心的新建查验线、分拣库、通关信息化建设及智能设备购置等,也给予一定补助。对2017年海关数据在3500万元以上的跨境电商企业自建网站平台、O2O线下体验店建设以及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将在服务、仓储租赁(含公共海外仓)、装卸设备购置等方面给予补助。对于服务“三个经济”的重点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对于拥有“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高技术、高附加值项目,空港、陆港口岸配套服务的国际物流项目、贫困地区和军民融合项目,专项资金将优先支持。下一步,省财政将会同省级相关部门认真组织,着力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三个经济”重点项目,为我省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