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商对明清时期民族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四大作用:
第一,西商对推动明清全国商品经济的发展有重要作用。在明清十大商帮中,西商有独特的历史地位和作用。陕西处于畜牧区和农耕区的结合部,西商始终处于联络农牧,和谐边疆的地位,在西北和西南商品贸易中更是如此。
第二,西商对明清之际中国市场经济萌芽的产生有重大贡献。明清之际的市场经济萌芽主要产生在江南沿海地区和中部山区,多个行业都与西商有关。
江浙丝织业市场经济萌芽产生较早,而西北是江南丝绸的主要市场,西商因此成为经营江南丝绸的重要力量。入清以后西商贩运川盐,常以蚕丝茧绸为回头货,在川贵丝市也很有实力。
明代苏、松、嘉、杭标布的主要市场在西北,西商每年携巨资到江南购布,成为推动明清江南棉纺织业产生市场经济萌芽的基本力量。
清代中叶在“放垦秦巴”政策引导下,西商在秦巴山区开设铁厂、木厂、纸厂。同时,通过中西部商品贸易,又促使关中焙茶、制革、水烟的手工业市场经济萌芽得以发展。
嘉道后,西商把贩盐利润转化为盐井投资,占到川盐投资的八成以上,使川盐的市场经济萌芽得到长足发展。
第三,西商对于西部经济的初步开发起了先驱者的作用。明清西商北上陇坂,是第一批“西部牛仔”,为西部经济的初步开发起了历史先驱者的作用。
西商在从事甘、宁等地药材、皮毛的外销业务过程中,使甘陇经济与中原经济接轨,对甘陇经济起了输血作用。特别是西商培植的水烟生产,使兰州三成以上人口都以此为生。
明清时代的户县“炉客”,赴打箭炉贸易,使川康商业操之于西商之手。入清后,西商的店号更遍布藏区各地。
陕北边商携带中原产品入草原开展商贸活动,又贩回蒙地的皮革、药材,促进了塞北经济的发展。
清代初中期,“入黔”贩盐的主要是西商,他们通过川盐运销和购运当地土特产品,使川贵沿岸一批城镇逐渐繁荣,增强了贵州的经济实力。
第四,西商对陕西经济的发展有不可磨灭的历史性贡献。
陕西既是明清西商的发祥地,又是西商的叶落归宿。关中号称陆海,有发达的农业资源,西商除了把资源优势转换为经济优势外,还利用地缘优势发展中西部转运贸易,使泾阳、三原成为西部商品集散总汇和金融划汇中心。
陕西是十三朝古都所在地,积淀了丰厚的技术和文化存量。西商在来料加工中把技术存量转化为技术增量,增强了陕西经济实力。明清的三原、泾阳、大荔是全省的手工业中心,所产商品统称“西口货品”,是走俏全国的名品,五百年长盛不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