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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将实行领导领衔重大改革项目制度
2017
04/30
14:23

4月27日,记者从省委改革办获悉,为推动改革责任落实,今年陕西省将实行领导领衔重大改革项目制度。日前,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确定了21项重大改革项目,由省级领导领衔推进。

据悉,领衔制度实行一个改革项目、一名省级领导领衔、一个单位牵头抓总、一批参与单位支持配合的推进机制。省级有关领导将加大协调指导力度,定期听取领衔项目推进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改革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

省委要求,牵头部门作为改革的责任主体,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加强协调、跟进服务,主动及时向领衔领导汇报情况,做好与专项小组的沟通衔接;要尽快制定领衔项目推进方案,实行项目化、目标化和责任化管理,明确任务要求、成果形式和完成时限,倒排工期、严控进度;对拟出台的重大改革文件方案,要明确报审时限,严格制定论证程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确保方案质量;要定期开展自查,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向省委深改组上报领导推进和项目进展情况。省委改革办联合省委督查室,将适时开展督察,对工作力度不大,任务进展缓慢的部门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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