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7月底,陕西省累计完成发电量742.3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77%,全省全社会用电量742.2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17%。
发电企业电价平均下浮0.0358元/千瓦时,为参与用户降低购电费用7.17亿元,增强了陕西省参与用户在全国同行业的市场竞争力,为陕西经济稳增长作出积极贡献。陕西省发改委今年组织完成了两次自主协商模式的电力直接交易,合计成交电量150.9亿千瓦时,共有19家发电企业和230余家电力用户参与,发电企业成交电价平均下浮0.0226元/千瓦时,为参与用户降低购电费用3.413亿元。
同时,针对部分大型工业企业运行中存在的困难,按照“一企一策”原则,促进企业恢复生产,目前,共有12家电力用户和9家发电企业参与新增电量直接交易,新增电量合计28.1亿千瓦时,参与用户销售电价平均下浮0.098元/千瓦时,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合计让利2.757亿元。据测算,新增电量可提高陕西电网统调火电企业发电利用小时近120小时,增加直接工业产值121.9亿元,增加上缴利税5亿元,解决万余名职工就业,同时带动企业生产用煤、发电用煤合计236万吨,促进上下游产业链企业协同发展。此外,积极推进榆林地区电力体制改革试点。
省发改委在2016年下半年安排21亿千瓦时电量在榆林市开展网上竞价交易试点,积累陕西省网上竞价交易经验。截至目前,实际成交电量22.7亿千瓦时,共有5家发电企业和49家电力用户参与,发电企业成交电价平均下浮约0.0475元/千瓦时,为参与用户降低购电费用近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