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发布《陕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为三秦每一块土地科学规划、合理定位,构建生产、生活和生态三大空间开发格局,是一部具有战略性、基础性和约束性的规划。
《陕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规划背景、主体功能区划分、总体要求和规划目标、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农产品主产区)、限制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域、能源与资源、区域政策、规划实施等十个方面。
《规划》将全省20.58万平方公里国土划为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三大类,其中限制开发区域又分为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两类。《规划》明确提出了各类主体功能区的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开发管制原则。同时,作为资源大省,也明确了省内能源、主要矿产资源开发布局以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原则框架。
《规划》明确未来我省国土空间开发要着力构建三大空间战略格局:即构建以“一核四极两轴”为主体的城市化战略格局,以“两屏三带”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以“五区十八基地”为主体的农业战略格局,力争到2020年基本实现空间开发格局清晰,结构优化,利用效率提高,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的目标。
《规划》还提出了各有侧重的分类管理区域政策,涉及投资、产业、土地、农业、人口、环境、应对气候变化和绩效评价等方面,明确了省级有关部门和市县政府的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