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将从制定产业发展规划、着力发展工业大数据、推动大数据标准体系建设等方面入手,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
在大数据产业发展过程中,各地要合理定位、科学谋划,突出区域特色和优势,避免重复投资和建设
国务院日前发布《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明确了多个重点任务,即加快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推动产业创新发展和健全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工信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司长陈伟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工信部将从制定产业发展规划、着力发展工业大数据、推动大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支持地方开展大数据产业发展和应用试点、加强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入手,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
“要着力发展工业大数据,加强产业生态体系建设。”陈伟表示,工信部将组织实施“工业和新兴产业大数据工程”,围绕落实《中国制造2025》,支持开发工业大数据解决方案,利用大数据培育发展制造业新业态,开展工业大数据创新应用试点。促进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3D打印、个性化定制等方面的融合集成,推动制造模式变革和工业转型升级。
“我们要集中资源重点培育和扶持一批龙头骨干企业,鼓励中小企业特色发展,建立和完善大数据产业公共服务支撑体系,加快培育自主产业生态体系。”陈伟说。
2014年,我国软件业务收入为3.7万亿元,其中数据处理和存储类服务实现收入6834亿元,同比增长22.1%,占全行业比重为18.4%。大数据已经在市场营销、金融、交通、制造、医疗等各个领域开展试水应用,并成为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提升竞争力的关键要素。
目前,工信部已支持和指导北京、上海、贵州、广州、陕西等地大数据产业和应用发展先行先试。其中,贵州在出台大数据产业扶持政策、开展数据共享交易、法律法规等方面成效显著;北京、上海、广东等地政府在支持大数据产业和应用发展等方面均各具特色、走在全国前列。
借鉴以往的经验,陈伟也强调,各地要结合自身产业基础和资源条件合理定位、科学谋划,突出区域特色和优势,避免重复投资和建设。他透露,工信部正在制定《大数据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还将出台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推进计划,统筹布局大数据技术和产业发展。同时,工信部已经组织起草了《大数据标准化白皮书》,制定大数据标准体系,开展了数据质量、数据安全、数据开放共享和交易等方面的多项国家标准的立项和研制工作。